响应“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 山东金融监管这么干

作者:songjingtao   已查看:688     发布时间:2018-03-14 15:19:04

鲁网3月8日讯 新年伊始,在山东省加快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大幕拉开的当下,如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如何响应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

  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山东金融监管体系,尤其是互金的监管完善正在稳步推进中,各项指引新规相继出台。业内专家表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金融风险防控及管理上监管功能将进一步凸显。

  127条互金整改验收操作指引

  5日,有消息称《山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操作指引表》(下称“指引表”)已下发至相关平台。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这份曝光的的指引表共127条,详细罗列了平台需要在验收前完成整改的网贷机构信息披露情况,违反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相关规定,违反校园网贷、现金贷相关监管要求等多种问题情形,并附上了相关操作方法供平台参考。

  对于业务层面,指引表明确,禁止出现融资项目的期限拆分、错配等情况。并同时要求,平台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情况,如直接承诺保本保息、承诺代偿等。而设立风险保证金、准备金、备付金等提供担保或以此进行宣传也被列为禁止项。

  针对目前舆论关注的校园贷、现金贷业务,指引表要求,对于2017年6月20日之后,仍开展借款人为在校学生的借贷撮合业务、2017年12月1日后仍开展现金贷业务的平台,需停止相关业务经营。

  指引表还指出,平台不得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保证金或手续费、管理费等各类费用,不得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罚息或者其他费用等(各类逾期罚息、费用之和一般不应超过银行信用卡逾期的罚息水平)。对于上述指引表,3月6日,经济导报记者致电山东省金融办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对方表示,“待核实后再回复。”

  虽然相关监管部门并未在官网披露指引表等相关信息,不过,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内部人士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山东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整治整改已到验收阶段。”

  网贷平台备案下半年才有可能

  正如上述内部人士所言,随着2018年6月底整改大限的临近,山东互金整治整改工作面临收官攻坚战。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山东省金融办官网的一则“业务咨询”也透露了山东互金整治的工作进度。

  根据山东省金融办官网信息,2月初,一家相关平台询问了网贷平台的相关备案事宜。这家平台问,“山东网络借贷平台如何备案,备案细则何时公布?”

  对于这个问题,山东省金融办在2月11日公开回复时表示,“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按照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统一安排,目前我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正处在整治整改验收阶段,备案工作将于整改验收完成后开展。”

  在回复业务咨询的同时,山东省金融办透露,目前《山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研究制定并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谈及备案问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建议,首先机构要做好内部合规管理,建立一套相应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做好内部合规管理的一系列设置。

  此外,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日前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年审办法的通知》也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山东省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李永健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后省金融办召开的党组会议暨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上表示,要结合近期各项工作安排,推进工作落实。同时要着重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尤其是非法集资风险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是山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工作。“现代金融作为山东省重点培育发展的‘十强产业’之一,同时肩负保障、支撑、促进、引领新旧动能转换的艰巨使命。”山东省金融办副主任初明锋在日前的访谈中表示,在地方金融改革方面,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做好金融服务拾遗补缺工作。(经济导报记者 王雅洁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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