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公告》。
根据《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山东省财政厅编制了《山东省财政厅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山东省财政厅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山东省财政厅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山东省财政厅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共35项: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
承诺完成时限:22个工作日内(含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
2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
承诺完成时限:22个工作日内(含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
3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
承诺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内(含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承诺完成时限:30个工作日内
5联合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承诺完成时限:每年7月底前和次年1月底前联合发文公布
6联合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承诺完成时限:每年5月底前和12月底前联合发文公布
7联合认定转制文化企业
承诺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内
8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变更备案
承诺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内
9资产评估机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备案
承诺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内
10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变更备案
承诺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内
11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名称变更备案
承诺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内
12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备案
承诺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内
13资产评估机构分立备案
承诺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内
14资产评估机构合并备案
10个工作日内
15资产评估机构转制备案
承诺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内
16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注销备案
承诺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内
17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
18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变更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
19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变更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
20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变更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
21会计师事务所经营场所变更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
22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迁入我省)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
23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迁出我省)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
2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终止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
25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名称变更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
26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变更
即办件
27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办公场所变更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
28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终止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
29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年度备案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
30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承诺完成时限:收到海洋部门审核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
31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免缴
承诺完成时限:收到海洋主管部门审核意见10个工作日内
32会计高级资格评审
承诺完成时限:所有申请人材料报送结束后的90个工作日内(含公示期15天)
33会计正高级资格评审
承诺完成时限:所有申请人材料报送结束后的90个工作日内(含公示期15天)
34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备案
承诺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内
35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承诺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内
《山东省财政厅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共3项:
1信息公开
承诺完成时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无法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
承诺完成时限:即办件(网上注册,无需审核)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备案手续办理
承诺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