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出台支持优势强企业实现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集中优势资源3年扶持30家强企业

作者:meirijinrong   已查看:795     发布时间:2018-08-20 09:14:32

设立1亿元的应急转贷基金,优先支持优势强企业;鼓励优势强企业扩张规模,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新列入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的,给予100万元支持……昨日记者获悉,高新区出台《支持优势强企业实现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将集中要素资源和财力,重点支持一批优势强企业实现跨越发展,形成一批占据产业高端、竞争优势突出的企业集群。
       对优势强企实施要素支持
  根据实施意见,高新区将设立规模为1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母基金),根据优势强企业新上项目、企业特点、所处行业、发展周期等,有针对性的设立若干子基金,并撬动一定比例的社会资金。设立1亿元的应急转贷基金,优先支持优势强企业。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政府性担保平台优先提供担保服务。优势强企业新上项目或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的,优先推荐列入国家、省市各类重点项目,在土地使用方面优先保障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势强企业新上项目的厂房建设,可采取租赁、购买及代建模式。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指标,优先满足优势强企业需要。

  重奖鼓励优势强企快速成长
  鼓励优势强企业扩张规模,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当年对地方贡献2000万元以上、连续三年贡献增幅都在15%以上的优势强企业,对其当年度比上年度对地方贡献超过15%的部分,给予等额财政扶持;当年对地方贡献2000万元以下、连续三年增幅都在20%以上的优势强企业,对其当年度比上年度对地方贡献超过20%的部分,给予等额财政扶持。鼓励优势强企业扩大生产,对优势强企业新上项目或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使用银行项目贷款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最多不超过2年。对于设备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设备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20%的补助,最多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优势强企业对区内企业兼并重组、资产收购时,对地方贡献部分,给予等额财政扶持;对优势强企业新上项目的,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给予等额财政扶持。

  5大支持激励企业提质增效
  支持科技创新:优势强企业在外地建立研发中心等科研机构的,经认定后,参照高新区的优惠政策对高层次人才薪资和办公条件等予以补助。对研发投资进行补贴,按照项目或企业整体研发投入给予5%的补贴。对于新获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高端人才:对于优势强企业年薪超过30万元的高层次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技能人才,根据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支持上市融资:按照高新区《关于推动产业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有关规定给予支持;支持管理提升:每年组织优势强企业高管团队到国内外知名院校、企业进行定向培训考察;支持品牌建设:对新列入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的,给予100万元的支持。对新取得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给予10—60万元/件的奖励。对新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给予300万元/品种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单项冠军产品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单项冠军产品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据了解,高新区将组织区内强企业提出3年发展规划,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发展规划进行评审,形成30家左右的名单(工业强企业、服务业强企业、科技高成长企业各10家左右),3年作为一个培育周期,集中优势资源持续大力扶持。

返回目录

上一篇: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成立

下一篇:医院投资财务尽调关注问题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