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出新规

作者:meirijinrong   已查看:934     发布时间:2018-08-24 13:10:33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对证券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经营数据进行了统计,八成公司实现盈利。 
    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131家证券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1265.72亿元,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含席位租赁)363.76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116.86亿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45.16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14.54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138.88亿元、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295.50亿元、利息净收入112.92亿元,当期实现净利润328.61亿元,106家公司实现盈利。 
(记者 张译心) 
区域性股权市场出新规 
    晚报讯 为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制订并通过官网发布了 《区域性股权市场自律管理与服务规范(试行)》。规范明确,证券公司入股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与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保持业务独立,不得利用股东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规范,依法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可以加入证券业协会成为特别会员,接受自律管理和服务。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可以通过投资入股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或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业务等多种方式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 
    规范强调,运营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业务不得存在以下行为:单独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或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私自泄漏投资信息,或利用客户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当利益;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投资信息;从事损害所在运营机构利益的不当交易行为;进行利益输送以及其他禁止行为。
返回目录

上一篇:

下一篇:监管新规鼓励券商掘金四板 11项业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