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出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

作者:meirijinrong   已查看:746     发布时间:2018-12-10 15:23:28
 一是扩大银行信贷投放。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金融机构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提升贷款办理效率,并出台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票据认定标准。截至10月末,累计办理票据再贴现27.2亿元;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7.2亿元。
二是积极开展银企合作。举办银企合作促进会和资本对接大会,银企签约资金1.45万亿元,到位1.41万亿元。印发《关于用好网络平台服务实体经济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推进银企利用网络平台对接。截至10月末,各金融机构通过“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累计与民营企业对接484次、金额226.6亿元。
三是积极推进“银税互动”贷款。不断扩大助保贷业务的投放规模,大力推广税易贷等金融创新产品,今年三季度,共计发放助保贷15笔,余额7469万元;税易贷共计6笔,余额235.5万元。
四是积极推行完善续贷转贷政策。制定了《关于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政策推行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指导意见》(滨金字〔2018〕26号),要求各银行机构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政策。
五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截至10月末,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40笔,金额4.44亿元。
六是加强直接融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滨州市“新三板”挂牌企业费用补贴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和《滨州市规范化改制企业挂牌费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每家完成改制并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企业市财政奖补30万元,对每家完成改制并在齐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市财政奖补10万元。
返回目录

上一篇:招远市资本市场持续良性发展

下一篇: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分享科创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