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年8个区市发文支持企业到省股交中心挂牌,扶持力度史无前例

作者:meirijinrong   已查看:453     发布时间:2018-12-25 16:48:07

自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措施》以来,省内各设区市积极响应,纷纷出台了相关文件支持“映山红行动”,助力辖区内企业资本化进程。截至目前,已有8个设区市发文,支辖区内企业到省股交中心挂牌,并给予相应政策奖励。

哪些设区市出台了支持政策?

奖励力度大不大?

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01

南昌市

鼓励企业到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和融资。我市企业在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取得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资本市场业务知识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2万元补助;挂牌后以股权融资方式融资的,按募集资金投资我市总额的2%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企业引进创业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拟上市或挂牌新三板、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企业引进创业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的,按实际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直接融资产品融资,按募集资金投资我市总额的3‰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和双创债券。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或双创债券的企业再给予融资额的0.5%的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加快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企业发展。以公司形式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企业,实收货币资本达到1亿元的,给予50万元奖励;实收货币资本达到3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实收货币资本达到5亿元的,给予150万元奖励。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企业,募集资金达到1亿元的,给予30万元奖励;募集资金达到3亿元的,给予50万元奖励;募集资金达到5亿元的,给予80万元奖励。已获得奖励的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企业在五年内迁离南昌的,应退回所获奖励金额。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02

赣州市

市财政对企业新三板挂牌给予一次性奖励120万元;对在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享受股改奖励政策,并由市县财政按1:1报销挂牌初费。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的实施方案》

03

上饶市

对在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股份制企业,凭借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通知书,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新三板企业、江西股交中心挂牌企业在资本市场实现融资的,原则上按募集资金投资我市项目总额的1%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方式进行再融资的,申请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并获得批复,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原则上按募集资金投资我市项目总额的2%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企业高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04

鹰潭市

我市企业在 “新四板”挂牌并取得该中心资本市场业务知识培训结业证书的企业可获得企业注册地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企业成功到“新三板”挂牌后,可获得企业注册地财政一定奖励。

已挂牌“新三板”、“新四板”企业自挂牌之日起,以股权融资方式进行融资的,按募集资金投资我市总额由企业注册地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

05

萍乡市

到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扶持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

——萍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

06

吉安市

场外市场挂牌奖励政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每新增一家市内挂牌公司,市财政给予企业注册地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50万元奖励。对完成注册地回迁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市财政给予企业迁入地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50万元奖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或完成注册地回迁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13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私募投资奖励政策。支持和鼓励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于我市拟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企业,参与股份制改造。受益财政对新设立或新迁入且实际募集资金不少于1亿元的股权投资企业,按其首期实际到资额0.5%的比例给予开办奖励,最高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受益财政对拟上市挂牌企业引进创业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的,按实际融到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07

抚州市

对在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本地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其一次性2万元奖励,达到上市层的再由受益财政给予其一次性50万元奖励;挂牌后实现直接融资的,按其市场融资额的1%,由受益财政给予其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由政府投融资平台直接认购的除外)。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

08

景德镇市

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其中:市财政奖励10万元,受益财政奖励40万元。企业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孵化展示并取得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资本市场培训结业证书的由受益财政补助2万元。”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加快推进企业(挂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返回目录

上一篇:六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

下一篇:济南市历城区召开金融产业联盟成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