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发布施行。
实施细则共六十九条,明确了自治区政府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责,规定了运营机构、中介服务的责任与义务,企业展示、挂牌与托管、证券发行与转让的条件与程序,账户管理与登记结算、市场自律、风险防范与处置、监督管理的要求与措施,厘清了地方政府、证券监管部门、运营机构、中介机构、挂牌企业的职责,对规范发展广西区域性股权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广西区域性股权市场已经发展成为自治区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现有挂牌企业2772家,覆盖广西14个市。下一步,我局将与广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监管协作,督促抓好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规范辖区区域性股权市场,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