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出台《关于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

作者:meirijinrong   已查看:701     发布时间:2019-09-03 16:13:20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新旧动能转换水平,近日,威海市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通过组织实施“四大工程”,尽快把金融打造成为区域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高端产业。

一是“金融组织壮大工程”,突出产业集聚,提升区域金融发展的实力和活力。着力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新设立和新引进的地方法人机构,进一步细化补助分档、提高补助标准,由现行规定的最高30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对分支机构,将保险业市级分支机构补助由现行的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鼓励发展资本实力强、经营模式优的地方金融组织,对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新设机构,给予补助。争取到2021年年底,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达到260家以上,业态门类更加丰富,组织体系更加健全。

二是“资本市场提升工程”,突出直接融资,推动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大力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对冲击新目标入库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给予补助;对外地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注册地迁至威海的,参照本地企业给予同等补助,争取到2021年年底,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20家以上,挂牌企业达300家以上。鼓励企业利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对非国有企业按其实际债券融资额的2‰给予补助。积极引进、培育和发展各类基金,对在威海注册成立的基金管理机构和基金,按照基金实缴规模给予补助,对基金投资、退出和限售股减持等环节,分别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其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投资力度。

三是“产融结合创新工程”,突出服务实体,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结合威海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明确金融产业的服务方向。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发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应急转贷等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未来三年地方法人银行小微贷款年平均增速不低于15%;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深化科技金融融合,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创新领域,年底前在国家级开发区实现科技金融业务全覆盖;大力发展海洋金融,鼓励设立涉海金融特色专营机构,拓宽涉海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开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业务,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四是“金融生态示范工程”,突出做优环境,构建现代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的格局。紧盯重点领域,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打造“金安工程”。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金融司法仲裁机制,提高涉金融业务行政工作效率,优化产业营商环境。完善金融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设立“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助力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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