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股交:43家银行在中心完成282亿股权登记托管

作者:meirijinrong   已查看:1345     发布时间:2019-11-04 10:05:39

自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以来,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高度重视。针对《办法》中提及的要求,中心积极落实相关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合规性自查,修改完善业务规则、业务流程、服务协议以及大力开展信息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确保符合监管部门的资质要求。


二是主动与省银保监局、省工商、省联社等相关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对接机制。


三是积极开展走访工作,利用两个月时间对省内各地区近50家商业银行进行一一走访宣讲,对托管后的费用、流程及部分银行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进行深入的解答交流,并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果。经走访后,新增12家商业银行完成了股权全部托管。

截至目前,中心累计为省内705家企业办理了股权登记托管,托管股本419.68亿股。其中,商业银行43家,股权281.85亿股(未包含两家上市银行)。9家城商行、13家农商行、1家民营银行以及20家村镇银行办理了全部或部分股权托管业务。




自成立以来,中心帮助已托管银行办理股权质押903笔,协助股东办理股权出质171.6亿股,实现股权质押融资391.34亿元。在全国34家区域股权市场中,中心质押融资额名列第四位。


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后,大大提升了银行的公信力,股权流动更加规范,股权价值进一步提升。有效避免自身管理股权不当带来的风险。从现实情况看,商业银行进行股权登记托管后,托管机构将承担股权的管理责任,这样商业银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自身进行股权管理不当而带来的相关风险,从而实现了公司股权管理的规范性。


从长远看,通过独立第三方的专业服务,可以帮助商业银行进一步理顺公司股权关系,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商业银行的股权管理的层次,向拟上市公司的管理要求靠近,为商业银行上市创造必要的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可以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素质。同时,银行可以摆脱繁杂的股权管理事务,降低了管理成本。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是辽宁省政府批准并公告的辽宁股权市场(大连除外)唯一合法运营机构。自2013年成立以来,中心在做好省内中小微企业股权挂牌、股权交易、股权融资等服务的同时,积极为省内未上市商业银行提供股权登记托管相关服务。




通过几年的实践,中心已与省、市工商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非上市企业的股权登记及质押融资,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中心已成为省内非上市企业股权集中规范管理、合理流动、资源有效配置和股权价值发现的平台,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我们将继续发挥区域股权市场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积极推进省内商业银行股权集中托管工作,尽心尽力做好服务,为有效防范省内金融风险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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