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行出台疫情期间普惠金融工作十条意见

作者:songjingtao   已查看:2569     发布时间:2020-02-19 15:36:19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全国全省勠力同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时刻,山东省工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衡健康发展相关战略部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大行担当,立足省情、行情、疫情,出台“疫情期间普惠金融工作十大举措”,全力做好疫情期间普惠金融服务,携手小微企业共克时艰。自1月19日以来,山东省工行累计发放各类小微企业贷款13.52亿元,其中发放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1181户、1906笔、4.52亿元;发放小微企业贷款247户、314笔、9亿元,主动授信42508户,授信额235.58亿元。

一、加大普惠贷款投放力度,做到疫情期间贷款投放不减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相关信贷需求,结合2020年普惠金融信贷布局实施意见和旺季营销计划,对普惠贷款投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抓住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加大投放力度,加快投放进度。对于小微客户的合理贷款需求及时响应,加快推进绿色通道审批,坚决落实特特殊时期利率下调、上调信用额度、续贷等普惠各项优惠政策,齐心协力做好疫情期间普惠金融服务工作,确保完成普惠贷款投放计划。

二、抓好重点领域普惠金融服务,履行社会责任敢担当

(一)做好防疫重点企业融资支持。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医药、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医药及医疗物资生产销售企业等的对接,借助医保贷、工银e信等线上融资产品,加强对医药、医疗等领域全产业链客群的融资支持,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二)做好防疫抗疫小微企业支持。梳理分析智能制造、涉农种植、核心客户供应链、政府集采中标等一二产业小微企业客群经营受疫情影响情况,了解社区零售、居民生活保障、网上销售、个人商用车等物流服务及在线教育娱乐、云服务平台等第三产业小微企业客群的客户需求,针对性提供普惠重点产品服务支持。一是切实加强银政、银担合作,积极运用“银政通”“惠农贷”等产品满足防疫抗疫物资供应和生活保障企业融资需求;二是积极运用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购建贷款等产品,妥善解决小微客户中长期融资需求。三是对科技型医药、医疗器械等生产制造企业特别是涉防疫物资供应企业,主动对接科创普惠贷产品并及时做好备案工作。

(三)做好疫期期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1.加快线上涉农融资业务创新。坚持“一县一品一贷”,聚焦各县域农业特色,加强与省农担合作,结合省农担200个特色农业项目方案,以智慧生态农业为目标,通过生产全过程经营数据采集,制定融资模型,创新数字场景融资模式实现疫情期间涉农信贷业务批量化、规模化发展。疫情期间与农担的合作业务可由各行先行调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业务,通过企业微信报送省农担,缩减业务流经环节,进一步提高业务处理效率,确保居民生活物资供应。

2.加快农业产业链金融模式落地。围绕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工厂或公司”“农户+农业生产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模式,结合不同场景在全省推广线上惠农贷、淘宝贷、乡镇医院医保贷、青e贷等特色产品。

3.加大疫情期间产业精准扶贫。精准聚焦临沂、菏泽重点贫困市及国家重点支持的贫困县,对接金融服务需求。引导企业客户通过签订帮扶协议、吸纳就业、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实现产业扶贫贷款精准投放。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等特色产业,形成可持续发展态势,增强脱贫地区的自我发展意愿和能力,有效拓宽贫困人口稳定增收渠道、增强贫困地区造血能力。

三、全力支持重点企业信贷需求,做到全程跟进当日办结

围绕发改委、工信部等各级政府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充分发挥“绿色通道”作用,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快速响应、主动对接,高效满足名单内企业合理金融需求。落实名单内企业营销管理责任,用好总行在授信审批、利率优惠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实现名单内重点企业的信贷投放。全程跟进企业金融需求,实现“一点接入,四级响应”,当日需求,当日办结。

四、持续做好重点产品营销推广,做到安全服务讲方法

针对疫情特殊时期,充分发挥线上产品“及时审批、快速到账、随借随还”优势,持续加大线上产品推广力度,减少人员流动和疫情传播风险。经营快贷方面,对照总行白名单,针对结算、税务、金融资产支持、代缴税等场景,通过95588短信、微信朋友圈、媒体广告等多种形式,提高产品认知度,适度控制单户融资额度,提高拓户率;针对用工贷、跨境贷、政采贷等重点场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营销合力,加快业务营销推广。e抵快贷方面,充分利用旺季营销期间产品利率优势,积极与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合作,创新营销渠道,加强产品宣传推广;加快相关业务指令分发和处理,积极协调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疫情期间线上房产抵押登记工作,确保客户申请后三天完成贷款发放。线上供应链方面,结合疫情期间医院及医疗行业付款需求,充分借助工银e信、e链快贷等创新产品,加强对核心企业全产业链的信贷支持和投放。票据融资方面,要充分利用网上金融资产池质押融资、工银e贴等产品,积极对接营销以票据结算为主的小微企业客户,满足企业票据变现需求。

五、充分把握疫情期间特殊政策,适度加大信用贷款投放

1.实行重点企业信贷业务价格优惠。对纳入人民银行下发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名单的企业,实行名单制优惠利率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例如按2020年1月一年期LPR,贷款利率上限为3.15%),具体根据风险情况进行定价,并对自2020年1月25起已发放的名单内企业符合要求贷款的利率追溯调整至不超过3.15%水平。

2.贯彻落实疫情期普惠利率优惠政策。对于地方性名单内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在总行掌握下限之上,可按照风险定价原则自主提供优惠利率支持。对于全国性和地方性名单之外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抗击疫情期间,根据商业性原则,构建由业务部门自主审批优惠利率的绿色通道,超分行利率授权的小微贷款业务实行上报省行在线实时审批制度。

3.适度上调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额度。抗击疫情期间,全国性和地方性名单内小微企业办理融资业务时,在确保实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用途为防疫抗疫或物资保障的,适度上调信用类贷款额度,其中:通过经营快贷等线上方式办理的,单户贷款信用风险敞口由300万元调高至1000万元;通过线下方式办理的,单户贷款信用风险敞口由200万元调高至1000万元。上述企业办理的担保类贷款,因疫情原因无法在贷款发放前办妥担保手续的,可阶段性采用信用方式办理。

4.创新特色方案满足小微企业个性化需求。在充分评估业务风险和同业竞争需要的前提下,对确需突破现有产品制度办理业务的,授权二级分行进行适度创新,报经省行行长审批同意后实施,方案有效期至疫情结束。

六、做好受困小微企业接续金融服务,做到不压不抽不断贷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要充分利用展期、再融资、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政策做好企业贷款接续,确保稳就业、稳发展、保护好小微企业信誉。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不能按期归还款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可通过适当降低利率、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虽因疫情暂时还款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且风险可控的经营快贷客户,可在原贷款到期一周前报送续贷需求,由省行审核后提报总行网络融资中心通过白名单管理实施“无还本续贷”操作。

七、严格执行小微各项监管政策,坚决杜绝不合规行为

严格执行监管部门“两禁两限”、“七不准、四公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总行关于小微客户收费减免的相关要求,主动承担与贷款相关的押品评估、抵质押登记、执行公证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积极压降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严禁以贷搭售,坚决杜绝任何不合规不合理收费。

八、加强风险管理,积极分类施策

按照商业化原则,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办法,坚守风险底线。对疫情防控企业办理业务,做好GCMS系统贷款用途标识维护,并加强资金封闭管理,确保贷款到期后及时收回;做好贷款资金使用及企业回款的持续跟踪监测,确保贷款整体资产质量优良。高度关注、准确识别受本次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对存量客户进行全面排查,树立信心、坚定决心、主动作为、分类实策,不断优化客群结构,夯实发展基础,确保资产安全。充分发挥工行“融e购”平台,积极帮助企业优化网络销售渠道,最大可能减小疫情影响,增强抗风险能力。对存量不良贷款客户,要加大处置力度,确保实现“一季度减半,上半年出清”的任务目标。

九、高度重视舆情工作,做好服务宣传报道

高度重视客户反映,针对合理诉求,要积极响应,认真沟通处理,不得激化矛盾。积极总结支持防疫抗疫工作的典型案例和相关情况,以新闻报道、H5、网讯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增强示范效应,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十、认真执行“特事特办”服务工作规程,实行“首问负责制”

建立信息及时报告制度,畅通报告渠道,妥善处理业务中遇到的各类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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