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发布2020年市场分层定期调整安排 应对疫情实行“一次调整 分批实施”

作者:songjingtao   已查看:756     发布时间:2020-04-14 17:02:29

为统筹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与市场分层定期调整工作,完善挂牌公司升层与降层机制,更好满足挂牌公司的调层需求, 保障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顺利落地实施,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办法》)有关规定,同时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有关安排相衔接,制定了《关于2020年市场分层定期调整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0年市场分层定期调整实行“一次调整,分批实施”。《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发布实施。

市场分层定期调整包括基础层公司符合创新层进入条件的,经申请调入创新层;创新层公司触发定期降层情形的,将其调至基础层。2020年市场分层定期调整是《分层办法》修订后的首次定期调整,也是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推进中的定期调整,做好今年的定期调整工作,对改革措施平稳落地实施有重要意义。近期,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和披露工作迟延,进入创新层涉及的发行融资等准备工作进度也受到一定影响。全国股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充分研究市场实际情况,在现行规则框架内制定了2020年市场分层定期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明确市场预期。

《通知》明确了今年定期调整的时间安排。经初步判断符合创新层进入条件和触发创新层定期降层情形的公司名单,分别自4月30日、5月31日和6月30日起分三批发送。主办券商据此做好核查工作,服务好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申请进入创新层。各批调层在公司名单发布后的1个月内完成。《通知》同时框定了今年定期调整的企业范围,三批实施分别针对2020年4月30日前、5月31日前和6月30日前已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报的挂牌公司,每家公司只在一个批次进行调层。

根据《通知》,今年定期调整涉及的财务指标各批次均以已披露的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市值、股本总额、合格投资者人数三项条件,以及不得进入创新层的情形,各批次均以2020年4月30日为判断基准日;发行融资、制定并披露公司治理各项制度要求在各批次申请前完成。鉴于疫情影响,对于确因疫情原因需要延期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不影响其调入创新层,也不构成应当调出创新层的情形,但必须严格按照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相关公告的规定,切实履行相关披露义务,向市场充分揭示风险。对于董事会秘书暂未取得任职资格的挂牌公司,允许其在申请进入创新层时,通过提交相关承诺的方式灵活处理。市场各方可以抓紧开展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的各项准备工作。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在2020年市场分层定期调整过程中,安排专门咨询电话、提供针对性服务安排,同时指导主办券商积极满足挂牌公司相关需求,引导市场各方共同参与,全力做好今年的分层调整工作,为新三板改革顺利落地实施奠定基础。

返回目录

上一篇:齐鲁股权:德州禹城市举行企业上市挂...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