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迎市场化募资活水

作者:songjingtao   已查看:874     发布时间:2020-05-15 15:41:03

 5月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通过发行债转股投资计划开展资管业务。业内人士认为,《通知》着眼于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市场化募资的现实需要,有利于资管业务更好支持债转股项目落地实施,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吸引多渠道资金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债转股落地金额超过1万亿元。银保监会法规部主任綦相表示,相较于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市场规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有限,除用足用好自有资金外,更应发挥引导、领投的功能,吸引社会投资者等多渠道资金共同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业务。

  《通知》明确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规则。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拓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业务范围,能缓解债转股的资金来源问题。此前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金更多依靠母行,规模很难做大,让社会资金更多参与,一直都是债转股业务所需要的。

  就资产端而言,曾刚称,债转股业务属表内持有,对资本充足率有影响,如果并表对母行也有影响。“放开资管业务后,资产端就可出表,不消耗资本金,将扩大债转股发展空间。”

提高合格投资者要求

  银保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副主任廖媛媛说,由于债转股业务风险较高,为有效管控风险,在业务发展初期,《通知》适当提高资管新规关于合格投资者的标准。

  此外,《通知》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各类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可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合法筹集或管理的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保险资金、养老金等可以依法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

  綦相介绍,《通知》明确要求债转股投资计划不得期限错配。鉴于债转股投资计划封闭期较长,为满足投资者合理流动性需求,《通知》允许投资者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及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场所和方式,向其他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份额。转让后,持有债转股投资计划份额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与其他资管产品错位竞争

  在投资运作方面,《通知》明确,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单笔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也可以采用资产组合方式进行投资。资产组合投资中,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债转股投资计划净资产的60%。

  廖媛媛介绍,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包括以实现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的债权、可转换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普通股、优先股、债转优先股等。债转股投资计划可投资的其他资产包括存款、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总体来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管业务市场定位清晰,通过发挥自身专长,有利于实现与其他各类资管产品的错位竞争和合作共赢。

  廖媛媛强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作为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只是其中一种业务模式。这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建立组织健全、职责清晰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资本管理、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在此基础上,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还应进一步强化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隔离,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完善债转股定价机制,防止风险传染、利益输送和监管套利,更好保障自身安全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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