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黄磊:新三板与四板市场合作空间巨大

作者:songjingtao   已查看:1219     发布时间:2017-11-23 09:54:15

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部分,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下称“四板”市场)正在得到重视。

22日举行的第十届中国武汉金博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论坛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研究部总监黄磊透露,四板市场与新三板市场之间互联互通的对接机制有望理顺。

据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新三板挂牌企业11619家,其中创新层企业1372家,基础层10247家。挂牌企业已覆盖境内31个省(区、市),覆盖超过90%的地级行政区,约10%的挂牌公司注册地位于县。5328家企业实施8202次定增,累计融资3818亿元;实施并购重组355次,涉及金额549亿元。2015~2016年挂牌公司营收、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60%、24.83%。

 “四板”市场方面,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共设立区域股权市场40家,挂牌企业21410家,展示企业73244家,纯托管企业7942家,企业共计10.26万家。服务企业数量最多的前五个“四板”市场为前海(12934家)、上海(10213家)、齐鲁(8331家)、武汉(6236家)和广州(6069家)。“四板”市场累计实现融资8589亿元,其中股权融资1009.01亿元,债券融资1879.94亿元,股权质押融资3212.15亿元。

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四板在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孕育了不少优秀企业。然而,受区域性限制,四板已无法满足这些优秀企业的融资需求,从而迫使四板急需打通向高层次资本市场的上升通道。

去年11月,股转系统解除了拟申请转板企业所在区域股权转让市场必须通过验收的前置条件;次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对接机制。”四板转板新三板的研究,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规划问题。

近期,证监会亦表态正在研究新三板与“四板”市场合作对接机制,其中包括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开展新三板推荐业务试点。

事实上,早在2015年,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作为试点,已经与新三板已建立绿色通道,双方形成了“单独受理,优先审核,提前沟通,集中挂牌”的批量对接机制。

截至2016年年底,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共有39家企业转到新三板,各区域性股权市场共有165家企业转板到新三板。

黄磊指出,近年来,新三板市场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得到快速发展,帮助更多中小微企业获得低成本资金,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而政策的明确将更有利于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功能作用,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与现有公开市场错位发展、有序衔接和功能互补,进一步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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