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服务企业融资“金桥”计划的意见》(下称《意见》)推出4大扶持工具、4项扶持政策。搭建政银企合作桥梁,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有效缓解当前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设立不低于10亿元应急转贷基金,支持企业信贷周转。市级将发起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市级应急转贷基金,采用市场化模式运作,主要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但资金周转暂时遇到困难的重点企业提供信贷周转资金服务。周转资金的单笔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需在企业原贷款额度范围内),单个企业不超过1亿元,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个月。市级应急转贷基金按日进行收取资金使用费,原则上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
二是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供企业增信支持。烟台将建立以财政出资为主的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逐步将注册资本金提高到10亿元以上。有增信需求的企业可先向所在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申请,无法满足需求的,可由市融资担保公司或市再担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企业以不动产提供反担保抵押给市级担保机构,市级担保机构以提高50%的抵押率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允许企业将银行暂不能直接抵质押的各类物权、股权、债权作为反担保物,抵质押给市级担保机构作为反担保物,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由市级担保机构提供增信的,执行1%的优惠担保费率。
三是设立不低于10亿元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助推企业健康发展。由市财金集团发起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市级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并明确基金管理人进行运营管理。主要用于为发展前景良好但面临短期流动性困难的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以及为全市行业龙头企业或优势企业兼并目标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市级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单个企业支持额度不超过基金总额的20%,股权投资时间原则为1年。对企业提出的资金支持需求,在不改变实际控制人对企业控制权的前提下,既可以通过股权方式支持,也可以通过债加股方式支持,多样化解决企业资金需求。为支持烟台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发展,经协商或约定,在企业回购股权时可不采用溢价转让方式(对股权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按同期贷款利率进行转让。
四是组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化解不良资产。由市国资部门牵头引进持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烟台合资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综合采取不良资产收购、参与风险企业重整、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措施,处置全市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金融机构应收企业债权出现风险时,可由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当事各方签订协议,将金融机构应收企业债权折价转让给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围绕市政府确定的风险处置方案,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股权投资、债权转让、债转股或债务重组等方式整合企业债务,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要建立独立、全面、有效的综合风险管理体系,按照审慎性经营原则,确保其资产负债结构与流动性要求相匹配。
此外,烟台还出台4项扶持政策,通过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货币和监管政策指引,优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健全融资担保服务机制等方式,引导撬动银行资金和社会资本向企业有效聚集,力争全市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暂时出现困难企业的流动性风险及时得到化解,为烟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