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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是山东省2004年开放会计师事务所准入机制成立的首批会计师事务所。浩正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25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1人,注册资产评估师9人,房产估价师5名,土地估价师5名,工程造价师2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技术资格人员占90.2%。
浩正事务所现有执业人员均在事务所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并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声誉。特别是他们中的许多人见识并亲历了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深刻理解国内大型事务所的管理理念、质量标准、风险控制体系,并把这些理论体系和专业系统延续承袭下来,经过不断的扬弃和整合之后,已将这一代表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先进管理水平和业务标准的管理模式实施于浩正事务所。
浩正事务所本着“诚信立业,专业为本,以信誉求发展”的经营理念,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发展宗旨,建立了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凭籍严谨的专业胜任能力、追求卓越的执业精神,浩正事务所自成立初起,发展迅速,先后服务于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蓬莱市财政局、蓬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蓬莱市经济与信息化局、蓬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蓬莱市招商局及各乡镇(街道)等政府机关,并与山东金创集团公司、山东蓬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京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蔚阳集团公司、蓬莱市城市开发投资公司、烟台蓬长客港有限公司、蓬莱巨涛海洋重工工程有限公司及蓬莱市蓬莱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浩正事务所2012年度协助蓬莱市财政局发行债券并已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在集团公司设立方面,成功运作山东黄金金创集团公司、蓬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及蓬莱阁文化旅游集团公司的设立工作。
浩正事务所始终以敏锐的目光,关注着中国经济环境日新月异的变化,以独特的经营韬略,坚持不懈地为客户提供提供增值服务。坚持“单一业务与客户长期目标相一致”的服务理念,在确保客户单一业务目的实现的同时,同样关注客户长远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