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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分红实施公告 |
发布时间:2013-07-29 阅读次数:3203次 |
青岛海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青岛海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已经在2013年5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 否 因公司股权2012年9月由原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转托管至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部分股东至今仍未办理托管及开户手续,因此本次分红实施适当延迟,由此给股东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二、分红方案 以公司方案实施前总股本4000万股为基数,用现金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发放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自然人股东现金红利应交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总计派发现金138.48万元;法人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总计派发现金326.9万元。共计派发现金465.38万元。 三、分红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30日
除权除息日:2013年8月8日
红利发放日:2013年8月9日 五、分红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8月9日通过齐鲁托管交易中心系统直接计入股东股权账户。 2、法人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青岛胶南市海王路342号 2.联系人:韩霞 3.联系电话:0532-88063068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青岛海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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