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开板挂牌有关工作的相关通知

作者:meirijinrong   已查看:717     发布时间:2019-02-21 15:19:07

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为积极抢抓国家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战略机遇,充分发挥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基础板块作用,助推全省科创企业对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展,省政府决定在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专门服务科创企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专板(以下简称“科创板”),作为全省科创企业对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孵化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开板时间初步确定在3 月中旬。现就做好开板挂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上半年分批次企业挂牌目标任务

今年上半年计划举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企业集中挂牌活动不少于3批次,每批次集中挂牌企业不少于300 家,其中股份制企业不少于25 家,确保上半年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累计挂牌企业不少于900 家,其中股份制企业达到75 家,对标年度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企业挂牌总体安排,确保上半年时间过半,目标任务过半。

二、摸排推荐挂牌后备企业

各市要根据上半年目标任务,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六大产业领域,分批次从高新技术企业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库、专精特新企业库和其他企业中,遴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收入增长主要依靠技术驱动、商业模式较成熟、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稳定、成熟度较高的企业作为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拟挂牌后备企业,首批次拟集中挂牌企业名单请于2月22日前联合行文报送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并抄送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第23 批拟集中挂牌企业名单上报时间另行通知)。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拟对科创板挂牌企业给予适当奖补,鼓励市、县制定配套政策,对挂牌企业给予适当奖补。

三、开展业务培训和市场推广

在各市开展首批挂牌后备企业摸排的同时,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要组织专门人员同步开展科创板业务培训和市场宣传推广,帮助和引导拟挂牌后备企业精准把握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基础层、培育层、精选层挂牌条件要求、业务操作流程、申报材料制式要求以及相关支持政策,各市要积极与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做好工作对接,并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组织动员工作。

四、建立完善科创板各项市场设施

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要于2 月底前完成科创板企业托管挂牌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尽快完成科创板管理办法及配套业务规则的研究制定,及时报我局审核备案。加强人员力量调配,进行内部业务流程再造,研究设立科创板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挂牌审核委员会,形成一套适合于科创企业挂牌、独立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科创板开板和企业挂牌各项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市场管理服务水平。

五、组织中介机构进场作业

各市分批次集中挂牌后备企业名单确定后,即可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安排推荐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与企业对接,签订推荐挂牌服务协议、进场作业。要督促中介服务机构于2 月底前完成首批拟挂牌企业审核和挂牌保荐申请材料制作;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要于3 月10 日前完成首批拟挂牌企业的各项审核工作,为科创板开板和首批企业集中挂牌做好准备。

六、加强工作协同配合

要坚持目标任务导向,把握时间节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上下结合、部门联动,按照“储备推荐一批、进场作业一批、上报审核一批、集中挂牌一批”的工作流程协同推进科创板企业开板挂牌工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办)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加强本地区科创板企业挂牌工作统筹协调,做好科创板企业挂牌目标任务分解,深入企业和园区做好宣传动员,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工作对接,引导和督促中介机构做好企业挂牌中介服务;科技部门要综合运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资金扶持等政策,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到科创板挂牌,负责摸排推荐高新技术产业拟挂牌后备企业;经信部门要落实“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政策,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到科创板挂牌,负责摸排推荐“专精特新”拟挂牌企业;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要承担起市场建设的主体责任,协调联动政、银、企各方资源,努力建设好科创板运营平台,为科创企业挂牌发展提供更好的综合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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