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关于支持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暂行意见

作者:meirijinrong   已查看:885     发布时间:2019-03-12 16:38:58

想要引进、发展新型产业,如何保障用地?3月11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出台关于支持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暂行意见,新供的新型产业用地除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还可通过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但不得和住宅用地捆绑出让。

新型产业用地类型如何分类?我市明确,在现有城市规划地类中“工业用地”大类下,增加新型产业用地类型,即融合研发、创意、设计、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在办理供地和不动产登记时,新型产业用地土地用途表述为“工业(新型产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原则上在产业园区、功能区和重要发展廊道中规划的工业用地内安排,中心城区“中疏”范围以内、城市中心及次中心核心区域以及其他对功能业态、建筑风貌有明确要求的区域原则上不安排新型产业用地。

在土地出让方面,意见要求,除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外,新供的新型产业用地还可通过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土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但不得和住宅用地捆绑出让。企业在新型产业用地上可配建生产服务及小型商业、职工宿舍等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5%,配套用房的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其中,配建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不得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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