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挂牌贷”业务是招商银行针对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推出的一种短期信用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该项产品已通过招商银行总行审批,目前正在推广阶段。
(二)产品要素
1、准入条件:
(1)企业成立2年以上,且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拥有3年以上的该行业从业经验;
(2)企业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方向,掌握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资源,或有创新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服务模式等;
(3)企业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占销售收入的70%以上;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过去两年销售增长率20%以上,且经营性现金流为正;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且企业的银行融资敞口总额/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得超过40%;(融资敞口总额指所有银行授信风险敞口+实际控制人个人经营性贷款+本次拟授信金额。)
2、授信额度:原则上单户最高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3、授信期限: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4、担保方式:“挂牌贷”业务为信用方式,原则上需由企业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企业追加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以及关联企业担保等其他辅助担保措施的;
5、还款方式:可采用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或分期还本付息的方式;
6、利率:根据挂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三)需提交资料
除按照小企业授信业务的要求提供的基本申请资料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不要求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除外。
2、挂牌证明文件,如: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出具的挂牌核准文件或地方金融办挂牌备案文件。
3、对于已有PE机构投资入股的,应出具挂牌企业与PE机构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文本。